想起那個在斯德哥爾摩(Stockholm)讀神學的女子,為她讀了聖經、受洗,進了唱詩班,當她說要離開我的時候,是那樣肝腸寸斷,她說:
「你,太純潔!我不能傷害你。」
可我是因為她的清純才迷上她的,她竟然以同樣的理由拒絕我。
當她飛往斯德哥爾摩的那天,我想我該衝到機場求她留下來和我在一塊,可我想太多了,一個窮小子到底能給人家什麼,也或者她沒真心愛過,純潔只是個藉口,那追到天涯海角也是一場空,結果我只是躺在床上思考著「斯德哥爾摩症候群」的可能性,我綁架了她她就會愛上我嗎?
想起瑞典宗教史與心理學家的詩人Tomas Tranströmer的作品:
春天躺在那裡,無人問津。
深紫色的水溝。
在我身邊流動。
沒有倒影。
唯一閃亮的
是黃色的小花。
我發誓不再讓同樣的情緒在心底升起。但錯誤總是一而再,再而三。
陪我走過羅斯福路到中山北路六段的專科女孩,當我捧著一束紫羅蘭要向他說:「讓我們在一起吧!」
她先給我一張結婚喜帖。然後去了倫敦。總是犯同樣的錯,甚至不算是一種錯,好朋友安慰我:
「你決不能怪自己不好,只是還沒遇到對的人。」
很有道理但為什麼就遇不到呢?
稍微年輕時,為一個廣告文案著迷,她的甚至親過我的臉頰,天啊!我真單純!每次她加班到深夜,結束工作時陪她到酒館喝總可以聊到晨曦。
不是說愛是虛幻的直覺?能相互傾訴才是美好關係的基礎,這我是信的。
有次她醉了,在我租處過夜,只是在她身邊陪著,等她醒來給她件外套披著帶走。然後她親了我臉頰說:
「你人真好。」
我不懂她這話代表什麼?對我有意沒意或僅僅是欣賞。
隔天聽說她調職到日本了。
有天和他同事喝酒,「你們不知道啊!他是老闆秘密情人,碰不得的。」那夜的心碎,像杯中便宜的波爾多紅酒。灌了兩瓶,四小時後吐得胃都快跑出來,空,教我清醒,因而我更堅強。
那堅強是笨蛋的裝飾,妳輕輕一笑便拆穿了,像是小丑。卻總是重蹈覆轍,是亞斯伯格症了,想說我愛妳卻老是搗毀浪漫的情境,我是妳病人!
當然妳是不會選我的,也就無可怨怪。
關於妳,我是該放棄了。你的他有個稱頭的職位,收入頗豐,也為妳買了房子,妳想要的環球旅行他也能為妳實現,你們會有可愛的孩子,過著快樂的生活。公主的婚後生活無非這般。
而我能給妳什麼呢?
一首一首的詩,都是些風花雪月、幻影幢幢,換不來華屋美衣;我的愛是最沒用的東西,吃不飽、穿不暖。又自怨自艾了起來。這樣比較對你太不公道,好像說妳不過是鄙俗之女,其實完全不是這樣,不然你也不會陪我過了這些年。
也或許算不得愛,畢竟我沒正正經經表白過,但冰雪聰明的妳是懂得的。那夜,妳帶著點心到我家,陪我吃宵夜、喝酒、聊天、聽歌,是多麼美好,我永遠記得,送妳離開時,藉酒壯膽在電梯裡抱著你說:「我愛妳。」一點也不浪漫。我怎麼會這樣呢?我懊惱著,和夢中的花好月圓星星滿天的景致,全然無關,我恨那個電梯還有酒。
不久妳去了新加坡。我愛的人總是到遠遠的地方,我想,我最好別再跟愛的人說我愛妳。
妳說:
「在一起,妳會知道我的很多壞處。」
不願意和我在一起的女人總有一個理由讓我反駁不了。
那夜,我在電梯旁睡著,直到早起的鄰居阿伯把我喚醒。
照片取自mycotangent.wordpress.com |
我不該說的,因為已經是空氣了。
如果妳是我的空氣,就無所謂和我在不在一起。
我不能拈花,但可以微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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